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纪念 毛泽东主席斯大林大元帅互致贺电 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维辛斯基外长互致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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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纪念
毛泽东主席斯大林大元帅互致贺电
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维辛斯基外长互致贺电
毛泽东主席致斯大林大元帅电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同志: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谨向伟大的苏联人民、苏联政府和您表示深切的感谢与热烈的祝贺。
我们感谢两年来苏联政府和人民依照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有关各协定的精神,给予中国政府和人民热诚的、慷慨的援助,这些援助大大帮助了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的巩固。
我们祝贺中苏两国人民伟大友谊的日臻亲密。中苏两国强大的同盟是不可战胜的力量,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维护远东和平及安全的坚强保证,也是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胜利的保证。
中苏两国人民牢不可破的友好团结万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一日北京
斯大林大元帅致毛泽东主席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同志: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主席同志,请接受我衷心的祝贺并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之间为着全世界和平事业利益的同盟及合作获得更进一步的巩固。
约·斯大林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二日于莫斯科
周恩来部长致维辛斯基部长电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外交部部长维辛斯基同志: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请接受我衷心的祝贺。谨祝中苏两国在反对帝国主义、保卫远东及世界和平的事业中的伟大友谊日益巩固。
周恩来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一日 北京
维辛斯基部长致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同志:
值此对巩固全世界和平及民主事业有最大贡献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谨向您致衷心的祝贺。
安·维辛斯基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二日于莫斯科(附图片)